通知指出,劳动防护用品作为与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密切相关的特殊商品,其质量一直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仍然被列入国务院调整后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对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配备、使用等有明确的要求。
通过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在服务贸易型企业中加强行业自律,对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单位颁发证书,有助于更好地为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放心配备使用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降低劳动防护用品风险提供服务,“浙江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单位”证书为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放心购买、安心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提供了便利,成为用人单位采购、招标购买劳动防护用品时的重要参考,具有较高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为我省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通知对该项工作作了如下安排,为会员单位提供便利。
一、年检申报(2018年4月1日~7月31日)
本次年检换证工作,考虑到近两年来会员单位经营情况变化,原申报备案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单元品种也有较多变动,为加强对会员单位经营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货源头了解和掌握,严防假冒伪劣产品流入浙江市场,今年年检换证工作将要求每家会员单位:
1、填报《浙江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单位申请表(2019版)》、《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主要经营产品汇总目录》和《浙江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单位评定指标(试行)(2019版)》等资料;
2、参加协会组织的劳动防护用品相关知识的培训。
所有材料应按照《浙江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单位申请表(2019版)》的要求装订成册。上述材料请于2018年7月31日前以快递寄送协会秘书处(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大学路28号-1,电话:0571-56787128,邮编:310009)。
二、审核补充材料(2018年8月1日~8月15日)
协会秘书处在收到会员单位申报资料后进行备案审核,对需要补充材料的会员单位进行通知补报。
三、检查评核(2018年8月16日~11月15日)
协会秘书处对申报材料齐全,符合基本条件的会员单位提交协会理事会通过随机确定抽查名单,并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同时对不需要进行检查的会员单位做发证准备。
会员单位经营场地发生迁址等变化,需要对其经营场地进行检查;企业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品种有较大变化的,需要实地检查;主要检查会员单位考核指标自评结果与实际是否相符。
四、年检发证(2018年11月16日起)
对符合“浙江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单位”基本条件的会员单位,协会将统一换发“浙江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单位”证书等(有效期:2019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本次换发证采用会员单位自愿申报的原则。年检换证工作汇总后向社会公布。
如还未交纳会费的会员单位请同时交纳,可电汇至协会(单位名称:浙江省安全健康防护用品行业协会,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城站支行,帐号:1202027609900045156)。
各相关会员单位应根据通知要求,安排专人负责,认真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并准备材料,并以快递寄送协会秘书处,以便尽早完成换证。逾期将影响年检工作。
《浙江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单位申请表(2019版)》、《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主要经营产品汇总目录》和《浙江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单位评定指标(2019版)》等可通过协会网站(www.zjosh.org)下载(协会动态栏目内关于开展“浙江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单位”服务工作的通知)。
协会秘书处联系电话:0571-56787128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大学路28号-1,邮编:310009。
协会将按照国家质量工作的要求,严格把握“浙江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单位”证书发证条件,对达不到要求的单位坚决不予批准。在发证的同时,协会也将抓好获证单位的日常监督工作,要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对经营中存在问题的获证单位会采取警告、责令整改、收回证书等措施,使行业自律工作在会员单位中得到落实。
附件1:浙江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单位申请表(2019版).doc
附件3:浙江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单位评定指标(试行)(2019版).doc
附件4:劳动防护用品验收、保管、定期检查和失效报废管理制度(参考样本).doc